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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机关:威海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民政_扶贫_救灾
        • 文件类型: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2022-11-14
        • 公开发布日期:2022-11-14
        • 发文字号:威政字〔2022〕63号
        • 所属单位: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威海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威政字〔2022〕63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全面推动“十四五”时期威海市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威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时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新进展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消防工作实施重大改革、推进重大转型、取得重大突破的重要阶段。全市消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创新消防治理模式,着力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积极推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消防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一)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署、检查、督导、考核机制,厘定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机制作用,组织各行业部门建立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推动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积极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二)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成效显着。聚焦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系列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合用场所专项整治等行动。大力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培育消防安全“明白人”,不断强化网格化管理,夯实基层消防安全基础。“十三五”期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得到有效化解,火灾防控形势稳定。

        (三)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步伐加快。“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建成消防站5座,总数达到23座;新增市政消火栓1527具,总数达到4179具。加强高精尖消防装备配备,全市共购置执勤消防车62辆;新建消防站同步配齐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灭火装备和救援器材,防护装备质量性能达到最新技术标准要求。

        (四)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威海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动适应“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积极探索新型执勤力量布防和作战力量编成建设模式,总结“威海经验”并在应急管理部灭火救援专家组交流反馈会上作交流发言。常态化组织业务技能培训和训练演练,执勤训练工作质效稳步提升,先后荣获全省“技能兴鲁”职业技能大赛、第二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救援技术竞赛第一名,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被评为全省执勤训练先进支队,队伍实战能力显着提升。出台《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字〔2020〕23号),构建起上下贯通、信息共享、可视指挥的“一呼百应”调度指挥机制。“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处警18110起,抢救被困人员3128人,保护财产价值3.2亿余元,先后成功处理“光汇616”轮船内泄漏、“4·19中华富强”轮火灾等事故,圆满完成跨区域增援“寿光”“淄博”“滨州”抗洪救灾、湖北武汉疫情防控济南前置备勤、青岛上合峰会重大安保及全国中部地区跨区域地震救援实战拉动演练等急难险重灭火救援和重大安保勤务工作任务。

        (五)消防救援力量持续壮大。组建市级森林消防大队,推动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共建设7支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并为其配齐专业装备器材。创新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全市43个镇全部建成镇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达到1054人(含森林消防员450人),全市企业专职消防队数量达到5支。

        (六)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扎实有力。印发《威海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细则》,明确各行业部门职责任务。大力推行体验式科普教育,全市共建成县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16处、主题公园5处、社区体验室10处,全面营造科普宣传氛围。持续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活动形式,截至目前全市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达到21566人,开展志愿活动2000余场次,累计服务单位3万余家。

        二、“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所面临的新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我市优化经济结构、转换新旧动能的关键时期,一些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基础性、体制性、瓶颈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风险交织,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增大,火灾等灾害事故呈现致灾诱因多样化、发生过程隐蔽化、波及范围扩大化、影响时间持久化等特点,应急救援的难度和危险程度越来越高,消防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一)社会火灾防控面临挑战。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各类火灾高风险单位场所日益增多。全市现有在用高层建筑1582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商业综合体5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257家。上述单位场所建筑体量大、人员密度高、火灾荷载大、用火用电多、日常管理难,发生火灾风险较高。同时,电动自行车、电商物流火灾事故和消防通道占用堵塞等新问题日益凸显,消防安全新老问题交织,火灾总量控制难度加大。

        (二)抵御火灾风险能力有待提升。当前,消防安全仍处于脆弱期、爬坡过坎期,城市消防安全韧性不强。部分地方政府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协调管理、综合治理机制不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作用发挥不明显。镇、街道缺乏专门消防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管理水平较低,大多数农村地区消防工作发展相对滞后。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隐患自查自改措施不力,自主管理能力仍然较低。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不均衡,部分区市、开发区管委和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仍然被动依靠消防救援部门牵头开展。公众被动接受消防安全教育较多,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逃生技能的主动性、自发性尚未形成,农村(社区)群众消防安全防范知识仍相对匮乏。

        (三)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尚未完善。全市现有23个消防救援站,无法满足城市规划确定的5分钟救援时间服务范围及7平方公里服务半径要求。部分区市、开发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待遇低,职业发展空间有限,“招不来、留不住”“长期超负荷”等问题突出。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从事防火监督工作的消防指战员仅有68名,须承担全市1313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任务,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突出,防火监督和灭火救援力量薄弱,尤其是镇(街道)、村(居)等没有专职防火监督人员从事隐患排查等工作。

        (四)综合应急救援能力面临考验。消防机构改革转制后,消防救援队伍的职能从处置“单一灾种”转向应对“全灾种”,面对新职能、新使命、新要求,在消防力量布局、物资储备、科技支撑等方面还难以全面应对严峻风险挑战。在水域、地震、危化品、森林、山岳、交通等领域救援经验不足,专业救援能力不强,专业技术人才相对短缺,“尖刀”和“拳头”作用尚未真正发挥。社会救援力量、救灾资源尚未有效融合,应急救援联调联战机制不顺畅,协调指挥效能发挥不明显,科技引领实战支撑能力不足,处置大震巨灾能力亟待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面临空前考验。

        (五)消防安全基础建设仍需加强。制约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区市、开发区消防经费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于城乡发展和社会安全需求,消防救援站、市政消火栓仍存在不同程度“欠账”。消防车辆装备配备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突出。山岳、水域、地震、危化品等领域现代化专业救援装备配备不足,缺少“高精尖”灭火救援装备,难以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需要。乡镇消防队伍建设标准不高,人员及车辆装备配备不达标等现象普遍存在,队伍整体战斗力较弱。

        三、“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发展和综合防灾减灾理念,全面加强消防工作体制机制、法治体系、基础能力、科技支撑、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抵御处置各类重大灾害事故能力,全力构建高效科学的现代化消防救援体系,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履行应急管理职责使命,牢牢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

        坚持创新驱动、科技支撑。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着力破解消防工作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推进制度创新、理论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管理创新,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推动消防事业改革发展。

        坚持依法管理、共享共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地方消防领域制度建设,加快消防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步伐。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于消防工作始终,组织、依靠、发动群众,开展消防安全风险排查和治理,筑牢火灾防控和消防救援的人民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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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预防为主、精准治理。健全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加强风险预防、监测预警、隐患整治。研究把握火灾等灾害事故发生发展的动态演化规律、阶段特征,靶向用力、精准发力,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做到精准防范风险、精准灭火救援、精准监管执法。

        坚持底线思维、强化保障。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着眼最严峻、最困难、最复杂的局面,有针对性做好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准备,牢牢把握主动权,最大限度降低火灾等灾害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市、县、镇三级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城乡消防安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应对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显着提升,火灾防控形势总体平稳,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到2035年,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现代化、科技化、智能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专业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消防救援力量互为补充,预防火灾和应急救援能力显着提升,消防应急通信和消防救援装备建设迈上新台阶,依法治理、科学救援、智慧应急水平达到新高度。

        1.核心目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十四五”目标值

        指标属性

        消防安全形势

        1

        重特大火灾事故

        根本遏制

        约束性

        2

        其他火灾事故

        低于全省火灾发生率平均水平

        预期性

        综合消防救援力量

        3

        政府专职消防员占全市总人口比例

        0.019%

        预期性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4

        新建消防救援站

        10个一级站

        预期性

        5

        新建市政消火栓

        2821具

        预期性

        2.分项目标

        消防法制和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加快地方消防法规编制,突出地域特点和全市消防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困扰消防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完善地方消防法制体系。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消防职责,多元共治局面初步形成。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基层防火力量有效充实。社会单位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健全。

        消防安全环境更加优化。综合治理精准高效,公共消防安全不断加强,火灾防控措施有效落实,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整治。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做到“补齐旧账、不欠新账”,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公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逐年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显着增强,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更加完备。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救援能力体系,消防救援队伍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救援“尖刀”力量坚强有力,社会消防力量快速发展,适应新时代消防事业发展的高素质消防人才队伍初步建成,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消防职业保障机制。消防执勤布防体系更加科学、精准、高效,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科技研发与实战应用有效结合,满足“全灾种”“全地形”“全气候”条件下的遂行救援任务需要。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提升。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消防救援体制机制,应急救援指挥协同体系更加顺畅高效,救援理念、应急预案、救援方式、应急装备提档升级。执勤训练更加专业规范,培训演练更加贴近实战,应急通信、物资储运、力量投送、快速响应等实战能力明显增强,复杂条件下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显着提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更加凸显。单兵保障、遂行保障、属地保障、跨区域保障等多元化保障模式进一步完善,打大仗、打持久战的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科技引领支撑作用更加凸显。注重科技创新赋能消防发展,优化整合消防科技资源,完善科技创新管理和激励机制,基础理论研究、防灭火技术革新等取得突破,科技研发与实战应用有效结合,消防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先进信息技术对火灾防控、作战指挥、队伍管理、公众服务系统的支撑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立足“综合性、全灾种”应急救援新常态,为新时代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供“快速机动、科学高效、精准安全”的应急通信保障。

        四、重点任务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全市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消防资源要素配置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防事业发展,形成消防工作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推进社会消

        防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消防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构建城市消防安全风险防范体系

        1.完善地方消防法规政策体系。全面梳理现行消防政策文件,及时修改、完善与消防改革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不相适应的文件规定。聚焦火灾防控、灭火与应急救援、消防监督执法、火灾事故调查等重点领域,推进地方消防立法工作。针对火灾事故和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市地域特点,推动消防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2.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将消防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完善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统筹整合、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加大消防工作在应急管理、社会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安排使用中央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开展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实现市县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运行。进一步压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重点明确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发展改革、公安、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消防工作责任。

        3.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2018〕31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鲁安发〔2021〕13号),进一步明确各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职责。推动有关行业部门完善消防安全权责清单,依法依规履行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等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

        4.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社会单位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第一主体意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每半年向社会公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结果,公开承诺本单位、本场所不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问题隐患。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岗位培训,引导其做消防安全“明白人”。按照标准要求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建强用好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装备、器材,并将其纳入消防救援指挥调度体系。

        5.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体系,推动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责任。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大力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吸引更多群众参观学习。积极培育消防安全文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消防文化宣传,提高消防文艺作品质量。持续发挥新媒体宣传矩阵效应,形成集中宣传态势。

        6.加快培育消防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建立社会化消防人才成长通道。推动高校开设消防相关专业,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稳定的人才输送渠道。以各行业、各单位专业人才队伍为依托,建立专兼职消防人才库。鼓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消防经理人、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等提供专业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加快消防中控室操作员培养,壮大中、高级消防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尽快补齐消防中控室操作员缺口。

        7.推动消防技术服务有序发展。推广应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平台,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率达到100%。建立专家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落实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监管力度,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内容。

        8.助力消防公益事业发展。加强消防志愿者组织建设、培训和管理,打造覆盖企业、农村、社区、学校的网格化志愿消防服务阵地。依托中国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消防志愿服务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不少于5支具有地域特色的消防志愿服务队,消防志愿者人数达到威海市总人口数的1%,打造威海消防志愿者服务品牌。

        (二)建设完善城市消防安全治理体系

        1.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健全隐患治理联动机制,建设社会联动共享资源平台,强化火灾隐患移送督办,依托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建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督导专班,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发现、移送、查改、复查、督办”闭环工作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完善火灾隐患挂牌督办、警示约谈、公开曝光、停业整改等跟踪督改机制,严防养患成灾。依法落实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责任,完善市场监管、消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产品监管信息互相通报、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违法信息告知、执法信息反馈制度,增强部门联合执法合力,推进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形成全领域、全链条监管格局。

        专栏1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清单

        风险隐患综合治理:开展区域火灾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分年度组织对全市“高低大化”“老幼古标”、民政服务机构、仓储物流、港口、医院、学校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实施“专家查隐患”专项行动。

        2.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盯火灾高风险单位场所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治理。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实际,分步骤实施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等火灾高风险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聚焦光电电子、高端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医疗制造业等新兴产业,开展相应的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物流行业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防控,从源头上解决位置规划不合理、消防设施配套不齐全等问题。加强社区消防隐患改造,优化安全防范对策措施,提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区域消防设施水平,着力解决2005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和周边区域消防基础设施老化、设防等级低、消防安全管理缺失等问题。

        3.创新消防安全监管模式。深入落实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推进消防救援站“防消一体化”勤务模式,全面推行消防救援站结合“六熟悉”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轻微火灾登记、辅助执法等模式。完善“专家查隐患”工作机制,每年组织对风险隐患突出行业领域实施专项评估检查。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对火灾高发场所、火灾高风险单位和消防安全“黑名单”企业开展靶向监管,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加密频次,构建更加科学的消防监管模式。

        4.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严格落实《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威政办发〔2022〕12号),对发生亡人和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倒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确保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建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制度,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警示教育。

        5.完善消防基层综合治理。推进防控力量向社区下沉、向村居延伸,实施网格化精准管理,细化职责分工,健全任务分配、绩效考核、隐患整改等工作机制。强化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同步推进消防安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充实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力量,压实镇、街道消防工作责任,倡导公民参与消防治理,全面加强基层群众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创新火灾风险隐患社会化治理手段。

        6.优化消防信用监管体制。推进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消防、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实现由行政手段为主向信用管理主导转变。拓展消防信用体系建设应用,建立科学评价、信息共享和信用导向机制,将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将个人行为纳入加减分标准,将消防领域信用状况关联信用惠民政策;将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纳入消防诚信体系和行业部门年度考核体系,敦促行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三)推动消防救援队伍转型升级

        1.加强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推动各级消防救援队伍聚焦实战,把条令法规作为基本准绳,建立新型指挥员和消防员关系,增强基层内生动力和工作主动性。坚持“为战抓管”,落实“两严两准”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战备秩序、训练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四个秩序”,加快构建全新的消防救援队伍管理体制。

        2.促进消防救援人才队伍稳步发展。将消防救援队伍干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养培训范畴,依托本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探索合作共建机制,培养一批“高精尖”消防青年人才后备军。实施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壮大高水平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强消防智库建设,积极引进社会消防领域专家人才,充分发挥其灭火救援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到2025年,培养和造就与新时代消防工作相适应,数量充足、搭配科学、全面过硬、充满活力的消防救援人才队伍。

        3.强化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先进典型培树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将消防救援队伍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团委、妇联等单位组织的评比表彰范畴。建立健全困难救助工作机制,鼓励基金会等组织和个人对消防救援人员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按规定对牺牲、伤残、特困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家庭进行救助。组建以社会心理专家为主、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心理工作骨干为辅的心理服务专家团队,做好遂行重大任务心理服务。按规定落实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家属随调随迁、参观游览、住房和医疗保障等优待政策。

        (四)加快消防救援现代化指挥体系建设

        1.提升应急救援指挥智能化水平。贯彻《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力量联调联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字〔2020〕23号),落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调主战、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联调联战工作机制。优化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采取自建、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运维团队,2022年底前实现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及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互联互通和可靠运行。建成消防智能接处警系统,围绕应急救援接警调度工作,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汇聚融合作战指挥平台,衔接与辅助决策所需的内、外部信息化系统,建设灾情地址自动定位、警情信息自动录入、战备值守遂行响应、作战力量精准调派、作战全程辅助提示、联动力量调度互通、前后信息协同共享、作战信息归档记录的消防智能接处警系统。到2023年,市县两级政府完成本级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作战指挥终端设备配备,实现对各级应急救援力量的联合调度指挥。

        2.强化应急救援通信保障能力。立足跨区域联合作战和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复杂情况,组建市县两级消防救援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打造适应“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的通信保障体系。市消防救援支队要全面推进和优化地质性灾害事故救援应急通信系统建设,实现应急通信保障机动化、智能化、系统化和专业化,有效整合有线、无线、卫星等通信手段,提升应急通信网络覆盖和弹性延展能力,实时汇集应急救援现场各类信息资源,满足应急救援扁平化、可视化指挥调度需要。整合利用卫星、短波、超短波、宽带专网等通信手段,实现灾害现场区域通信覆盖和现场与后方指挥中心之间的信息可靠传输。到2023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完成公、专网融合通信手台通信系统建设,实现无线通信网络全市无盲区、作战指令传递高效畅通。到2024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完成车载5G移动基站建设,升级改造现场应急救援通信系统中LTE、Mesh等专网音视频基站、智能接入网关等核心关键设备,兼容现场各类采集传输设备,实现音视频资源统一汇聚、共享共用,为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支撑。

        3.优化消防执勤布防体系。将作战编成建设与执勤制度革新有机统一,科学评估辖区灾害事故风险,县级层面构建“一域多站、单元合成、布防合理”的“蜂巢式”消防站点布局,市级层面组建“高低大化”“林震洪交”八类灾害事故灭火救援作战编成。打造城市建成区“5分钟”灭火救援圈,结合全市消防站建设规划,开展主要灾害事故风险评估,优化消防站点布局,分区域建强编成科学高效、人员满额精锐、装备合理精良的特勤消防站、一级消防站,打造整建制出动、独立作战、增援攻坚的灭火救援专业中心站。围绕中心站灵活建设织密二级消防站、小型消防站网络,调度发挥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实战效能,缩短作战半径,形成网格化快速响应体系。

        4.建强综合应急救援尖兵力量。在南海新区建设综合训练基地,面向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基地化轮训,为地方企事业单位、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争2022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按照建站规模、队伍管理、装备配备、力量编成和作战调度“五统一”标准,建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到2025年形成保证重点、辐射周边的森林灭火救援力量体系。建强地震灾害救援专业队伍,到2025年按标准建成“一重一轻”地震灾害救援队。建强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对照《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抗洪抢险排涝专业分队编成方案》《抗洪抢险专业编队常规装备配备标准(试行)》,建强1支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和1支抗洪抢险排涝专业分队,按标准配齐人员、车辆、装备。

        专栏2  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组建1支50—100人的市级森林消防大队,配备全地形供水车、适用天然水源的泵浦车、山地消防车、全地形物资运输车及器材装备等。

        地震灾害救援专业队伍:市级完成“一重一轻”地震灾害消防救援专业队调整组建任务,其中重型救援队力量规模不少于100人,轻型救援队力量规模不少于60人。

        水域救援队伍:市级建强1支抗洪抢险专业队伍和1支抗洪抢险排涝专业分队,各区市、开发区建强抗洪抢险站级分队,配齐人员、车辆、装备。

        5.推进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企业、村(社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发展,构建多元互补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科学规划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与“国家队”一体建设、同步发展,通过征招政府专职消防员补齐城市消防站执勤人员。提升政府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标准,完善退出保障机制,健全职业荣誉体系,增强职业吸引力;大力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全面压实企业依法应建尽建专职消防队伍的法律责任,民用机场、主要港口等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专职消防队伍。

        6.加强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加强微型消防站和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承担消防巡查、宣传培训以及初起火灾处置等基本公共安全职能。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单位和除行政村、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社区以外的居民小区根据需求逐步建成微型消防站。在老旧小区集中区域建设社区应急救援站,到2025年,2005年以前建成且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完成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任务。

        (五)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科学建立消防规划体系。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消防事业规划为发展导向,着力打造多层次、全覆盖的消防规划体系。将消防事业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修订消防空间类专项规划,明确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训练基地和消防力量建设等内容,并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各区市、开发区和张村镇、温泉镇、宋村镇、白沙滩镇、海阳所镇、蔄山镇、俚岛镇、成山镇8个重点镇100%完成城乡消防规划编修工作。

        2.优化城市消防站布局。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围绕满足经济社会和城市拓展要求的目标建设城市消防站。采用统筹规划模式,合理优化消防救援站布局,并按标准配齐人员、车辆和装备,建设满足综合救援需求的消防基础设施。“十四五”期间,建成综合训练基地项目,全市规划新建城市消防站10个。

        专栏3  消防救援站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城市消防站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建10个一级消防站,其中环翠区1个、文登区2个、荣成市2个、乳山市1个、高区1个、经区1个、临港区1个、南海新区1个。

        3.全面加强市政消防水源建设。加快市政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在供水能力不足和地震设防地区,建设市政消防水池等蓄水设施,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消防水源和市政消火栓全覆盖。利用江河湖海及水库等天然水源,建设消防专用取水码头或引水设施。市政或供水企业要加强市政消火栓和供水管网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完好率达到100%。市政消火栓随市政道路同步建设,到2025年各地消防水源保障设施和市政消火栓建设“补齐欠账”,全市新建消火栓2821具,新建取水码头10处。

        专栏4  消防供水设施重点任务清单

        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建市政消火栓2821具,其中环翠区400具、文登区400具、荣成市400具、乳山市400具、高区400具、经区400具、临港区300具、南海新区121具。

        到2025年,全市完成新建取水码头10处,其中环翠区1处、文登区2处、荣成市2处、乳山市1处、高区1处、经区1处、临港区1处、南海新区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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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加强消防车道建设。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新、改、扩建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把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消防车道不满足建设标准的问题。探索解决因停车难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共性问题,采取逐步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和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及老旧小区居民优惠停车等政策机制予以解决。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严格依法查处堵占消防通道等停车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2022年底前,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按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要求,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

        5.改善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推进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结合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2023年底前,所有通自来水且市政给水管网管径符合要求的行政村建设市政消火栓等取水设施,未通自来水或市政给水管网管径不符合要求的行政村依托天然水源修建消防水池、水窖等储水设施;2025年底前,每个行政村建设不少于1处消防加水点。新修农村公路、乡村道路满足消防车辆通行要求,不得设置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的石墩、限高杆等永久性路障。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解决农村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在居民家庭、“合用场所”中推广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及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因地制宜发展村级志愿消防队伍,配备手抬机动泵、水囊等简易灭火装备,开展有针对性训练演练,满足自防自救基本需要。2022年底前,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微型消防站,有条件的建设专职(志愿)消防站。

        6.夯实化工园区消防安全基础。全市3个化工园区全部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按照标准同步加强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取水码头建设。已建成的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按照标准配齐车辆、装备器材及人员。建成区占地面积15平方公里以上的化工园区,应综合考虑园区内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力量构成及分布,实现消防救援力量全覆盖。定期开展化工园区管理考核,将消防站、消防设施建设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大中型企业要按照标准建成企业专职消防队伍。

        7.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工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推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逐步完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并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新型消防设施和灭火技术推广应用。推动新建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同步设置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且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

        (六)提升消防救援装备和战勤保障水平

        1.优化消防装备结构。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灭火救援任务需要,深化装备建设评估论证,按照主战、辅战、增援三级分类,合理优化灭火、举高、专勤、保障类装备配备数量,成建制、成体系、成规模配齐装备。优先配备高性能、智能化和多功能的复合型装备,分级分类对装备进行统一型号管理,加强实用型高性能装备配备,提高装备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水平。结合队伍实战需求,进一步丰富个人防护装备品类,推动防护装备适体率和实战性能不断提升。根据辖区灾害事故特点,有针对性加强特种灾害救援装备和攻坚装备配备,提高各类火灾扑救和特殊区域、复杂条件、极端环境下救援攻坚能力。针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风险场所,提高多功能城市主战、举高消防车等装备配备比例。推动特种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发展,配齐配强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森林草原防灭火、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紧急医学救援等专业装备。各区市、开发区要立足实际,按需配备近海、内河水域救援和冰雪灾害救援等专业装备。到2025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特种灾害救援装备按需配齐。

        2.强化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立足“全灾种”灭火救援任务,配备适应特种灾害作战的专业装备及大型工程机械等综合应急救援装备,强化“攻坚战”保障能力。针对“全地域”战勤保障目标,推进市级战勤保障消防站及机构实体化建设,配齐人员及装备物资。强化战勤保障车辆装备配备,完成餐饮保障车、加油车、供气车及供液车更新换代。依照“全要素”战勤保障要求,健全物资保障、生活保障、卫勤保障、技术保障和社会联勤保障五大功能,形成模块化储备和模块化运输的战勤保障体系。

        3.完善应急救援联勤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的应急物资管理保障体制,将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纳入政府救灾物资调配序列,建立应急资源紧急征用和跨区域调配机制。建立健全社会联勤和物资共享储备机制,完善装备器材、灭火药剂和生活物资社会化存储、动态存储、应急供应、售后服务响应和技术保障等社会化联勤保障模式。加强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等应急运力储备,充分利用地方物流企业资源,构建快速运输投送网络,健全功能完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平战一体化的交通运输保障体系,实现应急救援物资精准投放。

        (七)推进消防科技创新发展

        1.强化“互联网+”技术运用。推进全市消防移动执法终端全面应用,实现执法一线录入、数据同步更新、执法全程跟踪,提升执法质效。强化执法过程网络化管理,提升执法透明度。利用微信公众号等,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消防安全隐患举报投诉过程查询、消防安全信息咨询、消防工作建议征集等服务。

        2.开展消防领域关键技术研究。着眼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灭火救援任务需求,提升针对特种灾害及特殊场所的灭火救援能力,积极开展火灾特性基础研究及新型灭火技术研究,鼓励社会单位共同推进新型灭火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

        开展火灾调查相关技术研究,联合高校、企业和社会专业技术机构,组建技术团队,对电气火灾、新能源汽车火灾等开展火灾事故致因机理研究,为火灾现场调查提供技术支撑。提高火灾调查装备科技水平,配备技术先进的火灾现场勘查车等核心装备。开展火灾调查员技能培训,加强基层火灾调查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建立火灾调查专业人才队伍。

        3.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搭建技术交流平台,组织开展科技成果展示,推广应用一批消防科技成果,联合社会力量共同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每年引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近三年发布的装备类消防科技成果至少3项,提高消防装备科技水平。推广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非装备类科技成果至少2项,加快消防类科技成果转化。

        4.推动智慧消防建设。将“智慧消防”深度融入威海市“智慧城市”建设,形成政府牵头、消防主导、多方参与、可持续发展格局。建立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对接其他行业部门监管数据,汇聚融合数据资源,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推广应用物联感知技术,建立消防安全物联感知体系。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威海市“一呼百应”和“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开展消防安全远程监管,实时监控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行实地检查和在线远程监控相结合的“智慧消防”监管模式。继续完善消防维保监督系统,规范消防维保机构执业行为,提升社会单位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综合运用各类“智慧消防”感知数据进行分析预警,使火灾防控工作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为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队站、消防给水、装备建设等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健全由各级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消防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完善年度工作计划与规划衔接机制,加强工作统筹,确保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大经费投入。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各级按照国家、省、市划定的支出责任将本级应承担的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督评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部门和各区市、开发区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分析实施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区域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本规划精神,理解掌握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学习贯彻本规划的良好氛围。


        附件:1.威海市“十四五”期间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规划表.doc

                  2.威海市“十四五”期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规划表.doc

                  3.威海市“十四五“期间消防车辆配备规划表.doc

                  4.威海市“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装备配备规划表.doc

                  5.威海市“十四五”期间特种灾害救援装备配备规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