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威海市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第三批)》(以下简称《清单》)正式发布,新增2612个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无需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对我市“无证明城市”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无证明城市”建设是为让市民办事时,通过使用电子证照证明的方式,少交、免交纸质证明材料,以数字化手段为市民办事带来便利。“用证”事项清单梳理和发布工作是我市“无证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用证”事项是指各级各部门根据电子证照证明“发证”清单,梳理本级本部门使用电子证照证明的政务服务事项,主要包括用证单位、用证事项名称及所用证照。此次发布的“用证”事项共包含“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创业服务补助申请”“‘三支一扶’计划考试报名”“博士后项目启动资金重点资助申请”“生育津贴支付”“新增、扩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临时建设审批(工程)”等2612个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涉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威海公交集团、市民政局、威海水务集团、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40余个部门、单位,涵盖居民养老、工伤鉴定、创业补助、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用水用电、联络通讯、社会救助、交通运输、医疗服务、教育、医保等与企业、个人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行业领域。
《清单》发布后,市民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线下办理“用证”事项时,可通过出示电子证照证明代替实体证照证明;在线上办事时,平台可通过数据共享等方式获取信息,不再要求市民提供纸质和实体材料。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4208个事项可实现证照“免提交”。市民可登录威海市人民政府网“无证明城市建设”专栏查看详细事项清单,通过爱山东App“我的证照”栏目领取使用电子证照证明。